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院公告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3-24 近期浏览:4075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临床各科室、西安分院:
  现将《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11年3月23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
陕中医药发【2011】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促进学术进步,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结合我省中医药科技发展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3年度陕西省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期招标工作坚持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申报的研究课题要体现和代表我省中医药行业先进水平,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国家和省级科研课题培育项目,要求符合中医药理论,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带动基层联合攻关和进行成果转化。
  二、课题分类与研究内容   
  本次课题招标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
  (一)重点项目研究内容
  1、临床类研究
  (1)、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研究
  针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的疾病诊断、症候诊断、治疗方案、疗效评价等诊疗技术、方法、方案的总结及优化研究,形成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国家已经下发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病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要求临床应用5年以上,疗效显著、方法独特有创新,在国内同领域具有优势。此类研究需同时提供完整的临床应用病例100份(前1-4年病历不少于50份)。
  (2)、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
  资助将我省名(老)中医的成才规律、诊疗经验、养生经验规范化研究。要求体现各家所长,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规范化方案。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特色技术、方剂开展临床评价及推广应用研究。名(老)中医以《关于授予张学文、成冬生等57人陕西省名(老)中医称号的决定》(陕卫发〔2008〕123号)确认的30位名老中医、27位名中医为主.各设区市确定的名老中医也可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临床病例60份(不多于3个病种)。
  2、中医基础类
  陕西学术流派、陕西历代名家学术思想进行系统挖掘整理研究。
  3、中药类
  中药炮制和生产过程中关键性新技术、新方法、新辅料、新制剂及工业化生产标准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须具有一定的预研基础、突出原始创新性,有进一步研究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承担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平台,研究方向稳定、团队结构合理,研究成果能代表我省的中医药科技水平。申报时须附项目的查新报告及中医药文献资料。
  (二)、普通项目研究内容
  1、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1)、中医预防保健、康复及护理研究
  体现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具有较好应用推广前景的中医“治未病”内容的研究;中医特色明显且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改善生存质量的中医康复研究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规范化中医药护理技术研究。形成规范的技术方案、操作规范(SOP)及科学的评价方法。
  (2)、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研究
  资助确有疗效的民间独特技法方药的整理总结研究,形成完整的操作规范、诊治方案及系统报告。申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临床病例50份,或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发表的专著1部以上。
  (3)、适宜技术研究
适宜于在社区、农村应用,有一定疗效,操作简便的中医诊疗技术及其推广应用研究,形成规范的技术方法及有效的推广模式。
  2、中医基础研究
  对中医基础理论、辨证论治规律、古今中医药文献进行研究。
  主要方向:中医理论发生演变规律研究、脏象理论研究、中医体质与证候研究、针灸经络理论研究、病因病机研究、治则治法研究、中医药文献医史挖掘研究、历代中医名家医案和经方验方的整理研究。
  3、中药研究
  (1)、对疗效确切的秦巴山区道地中药材的药效物质基础、药品质量及其作用机理的研究。
  (2)、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规范化和临床前研究。可推荐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重点专科专病,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方向的前期基础研究,研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重点资助名老中医经验方和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病临床方剂的研究。
  (3)、秦巴山区中药资源普查方法、范围、推广应用等情况总结研究。针对以往开展的秦巴山区中药资源普查的工作情况、人员组成,及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的计划方法和思路进行详细的总结概括。
  项目要求
  项目立题新颖、目标明确、设计合理、方法先进,具有良好的研究及应用前景,增强我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需明确重点项目或普通项目,设计方案必须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方向明确,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科学、合理。没有中医药理论支撑的研究不予受理。
  (二)、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已取得中医药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可为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三)、研究内容代表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计经过2-3年的研究可以取得重要进展或成果。
  (四)、研究单位积极性高,能提供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条件,立项匹配资助项目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不低于1:1比例匹配。立项不资助项目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研究经费。申报项目需要实验室、研究室支撑的,原则上必须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登记的中医药科研二、三级实验室和省以上重点研究室进行。否则,不予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重点研究室和三级、二级中医药实验室和名(老)中医工作室(见附件一),鼓励其发挥自身优势,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选出1-2重点研究方向,牵头整合省内同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攻关,共同申报。
  (五)、临床研究要有实践基础,要在临床使用五年以上,并作为重点科室临床常用规范或诊治技术指导临床开展诊治工作,要有较好的科研积累,要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发表的专著1部以上。对无临床应用证明或无临床基础的某方、某法治某病研究不予受理。
  (六)、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不作为本次申报内容,不予受理。
  (七)、已被确定为厅局级以上的尚未结题的科研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八)、多学科联合申报,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攻关,应明确产权归属。
  (九)、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二)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十)、课题研究周期为三年,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课题的申请、立项和评审方法
  (一)、申请者根据招标内容要求,选择适当项目,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医管理局科研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三)一式三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并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单位填写我局科研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四)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五)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上资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我局。
  (二)、每项申请课题须交评审费300元。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立项评审、拟重点资助、省外专家网评等环节确定课题立项及资助等。确定中标的课题须与省中医管理局签订《课题任务书》,方可启动课题。
  (四)、申请日期截至2011年5月31日
  (五)、各单位在报送申报书时同时报送“2005、2007年度”我局批课题本单位未结题人员名单。凡承担2005年及以后我局立项的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必须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否则不予申报。
  联系人:黄 斌 张鑫 电 话:029-87325317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 编:710003
  附件: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11年科研招标申请书.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