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室、医疗各科室、西安分院: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及《咸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我院专题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阶段,集中20天时间,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再次提醒有关人员主动上缴非法所得。院纪委、监察室决定再次公布廉政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账户适用的对象为全院职工。
二、上缴廉政账户的款项为党员、干部、职工在医疗服务和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非法所得(礼金、现金)。
三、开户名称: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一、廉政账户适用的对象为全院职工。
二、上缴廉政账户的款项为党员、干部、职工在医疗服务和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非法所得(礼金、现金)。
三、开户名称: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四、开户行:秦都联社营业部(医院对面)
账号:2704010101201000057569
陕中二附院纪委、监察室
2011年11月3日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