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院公告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4-11-21 近期浏览:3597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准备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院科技处关于的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指导意见,我院从现在就开始积极准备,请有意申报者认真撰写申请书,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根据2014年通知要求,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2014年开始,不再受理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但是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5.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三.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于12月10日将申请书初稿上报科研部,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修改,2015年3月初正式上报。
  联系电话:029-3358207   029-33576171
  联系人:齐婧  时丹丹
 
科研创新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