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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0-07 近期浏览:7034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6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重点与申报数量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三)申报数量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人文专项项目3项,自然专项项目28项。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

  3.智库研究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可申报2项。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提高质量,学校将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及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登录账号、密码与旧系统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省厅划分的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按照要求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申报,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实验室(基地)自行评选后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科研平台限报1项。

  (四)智库研究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 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 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 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 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重点科研项目由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20171023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025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严格注意系统填报时间)

  (二)纸质申请书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1.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10148:0017:00,请各位申报人将申报书电子版(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专家评审时间为20171016日—1018日;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20171019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发放账号,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提交;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1份于20171021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含查新报告等)一式7份、电子版1份,于20171020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晁旭   白海霞    

  电话:029-33574082    E-mail1098801767@qq.com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

  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5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转化医学中心

                                                                                           201710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