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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9-04-12 近期浏览:6954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各分院: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916号)要求,拟组织我院医务人员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申报的科研课题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要体现和代表全省中医药行业先进水平,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带动基层联合攻关和进行成果转化。

  二、申报领域 

  (一)中医药基础研究 

  1.中医基础理论传承及创新研究。资助为中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开展长安医学流派传承及学术思想、中医“治未病”、养生康复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

  2.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资助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利用研究,中医古籍数字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与技术的挖掘及规范化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方法研究。资助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规范化研究,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循证优化研究,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非中医单位申报此类课题须至少与1个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联合申报。 

  2.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研究。资助疗效明显、独具特色的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规范化研究;已经形成诊疗规范的名老中医诊疗技术、诊疗方案的推广研究。名(老)中医可以是国家级、省级以上名(老)中医或师承指导老师,也可以是市级名中医。

临床研究必须有前期临床基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在技术操作和理论基础上有新观点、新方法、新疗效、新突破。

  (三)中药应用类研究 

  1.我省道地中草药材野生变家种植物生物学特性、种子特性筛选,野生变家种过程中育苗、栽培、病虫害调查与防治等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

  2.中药材质量系统评价、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等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3.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共性技术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与质量标准化研究,中药材深加工技术研究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

  4.中成药生产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5.医院内中药制剂研究。资助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目标的研究,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6.民间草药的系统研究。资助以太白“七药”为研究对象的资源调查、栽培种植、利用开发等研究。

  中药类研究优先考虑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要求以企业或单位资金支持为主,我局仅资助启动经费。

  (四)中医药政策类研究 

  围绕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评价体系等开展研究。如:全省中医药科研评价标准制定研究,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研究,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及培养管理制度创新研究,陕西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方案研究。

省科技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药品监管局根据各自在中药产业发展中的职能分工,推荐一项相关领域能积极有效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研究项目。

  (五)其他类别 

  1.中医非药物疗法研究。资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的临床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现代应用研究;“治未病”综合方案研究;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方法研究;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或方案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与标准研究。

  2.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资助针对中医药诊断、治疗、保健、康复技术等领域关键技术的中医药装备制造研究。(以企业或单位资金支持为主,我局仅资助启动经费。)

  三、课题分类与资助额度

  (一)资助类:此类项目由省中管局资助研究经费,重点项目5-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以内,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医院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二)共建类:此类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医院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择优上报,省中管局立项不资助。

  1.“长安医学”传承工作室可各推荐一项。

  2.规模以上中药企业可各推荐一项。

  3.中药资源普查队完成任务和为当地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可申报一项。

  4.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可各推荐一项。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报科研课题必须要有中医药理论支撑。

  (二)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中级职称应具有医药类硕士及以上学位,共建类和政策研究类申请人可适当放宽。     

  (三)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过我局科研课题逾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并将合同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五)研究经费超出资助部分需提交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承诺保证。

  (六)政策研究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每个方向限报一项。

  (七)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两年后由省中管局统一组织结题。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

  五、课题的申请方法 

  (一)本次课题招标我院共有4项申报名额(其中资助类3项、共建类1项)。申请者根据招标内容要求,选择适当项目,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请各位申报人于513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发送至指定邮箱:kycxg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科室-姓名-手机号码。待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 

  (二)申请者通过评审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并同时上报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

  (三)纸质申请书报送日期截至2019524日。

  其他未尽之处,请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白杨 周智辉      电话:029-33574082

  mail:kycxgzb@163.com

  附件: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19年科研招标申请书

科研创新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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