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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12-06 近期浏览:7329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各科室: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为做好我院的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中级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技术及与多学科交叉融合为主,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0年度内执行。

  ()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0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5-2019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tcmce.weicms.com.cn/logi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使用手册申请账号,登陆管理系统依据实际情况填写《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2),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初审合格后报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优先支持落实《意见》相关任务的项目。

  ()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在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121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 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

 

联系人:晁旭  钟伟

联系电话:029-33578207

电子邮箱:zdzxkbgs@163.com

                                                                 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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