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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8-03 近期浏览:6557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科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拟组织申报此类别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向

(一)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研究。针对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找准中西医结合的切入点,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采用真实世界和循证医学等临床研究方法,利用第三方开展疗效评价,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创新研究,推动临床科研一体化研究,形成业内认可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实现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临床疗效水平提升。

(二)秦药开发及健康产品研发。主要开展与秦药相关的中药新药和大健康产品的创新研发:秦药历史沿革研究;与秦药相关的经典名方二次开发、中医药抗击新冠肺炎有效方药的成果转化研究等;开展秦药相关药食同源科研和成果转化等研究,促进做优做强秦药品牌。

(三)中医药促进健康陕西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促进健康陕西建设和健康陕西行动的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如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康养服务和技术方面的科技研究等,促进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在健康陕西建设中发挥中医药优势。

(四)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交汇融合,借助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中医药跨界融合创新,开展中医药关键技术和装备方面的科技研究,以促进中医药诊断、治疗、保健、康复技术现代化和中医药装备制造体系现代化,提升中医在主动健康、医院诊疗、疾病康复、家庭保健等方面的健康促进和服务能力,促进我省中医药产业全面发展。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经费

项目经过申报评审立项后,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项目经费为10-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方向一的申报条件。由省内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联合申报。牵头单位要有较强的规范管理和科技研发能力,具备开展真实世界临床研究或循证医学研究的基础和能力,具有良好中西医合作基础,在人员、设施设备和配套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协作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经费分配使用和成果共享机制等。

(二)方向二的申报条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能在全省开展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

(三)方向三、四的申报条件。需由各研究机构、院校和医疗机构与企业联合进行申报。协作参与企业提供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四、申报方式

(一)同一单位每个研究方向限申报一项。已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中医药科研项目(陕中医药函(2021)16)或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成册,无需另外包装)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2021813日前,报送至科研科

(三)由于本次申报同一单位每个研究方向限申报一项,故拟申报老师先行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并与科研科取得联系,如须评审,待评审通过后再行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立项程序

(一)形式审查。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行初步筛查合格后,进入待评环节。

(二)专家评审。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照研究方向分别进行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分网络盲审和专家会审两个阶段。

(三)立项实施。省中医药局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通知各单位实施项目研究。

(四)纪检监督。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纪检部门有关规定,将评审工作向纪检部门申报备案,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以确保立项工作合规合律和评审结果公正公平。

联系人:齐婧     联系电话:029-33350590

电子信箱:kycxgzb@163.com

附件1: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开发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重点研究项目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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